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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远嫁,两个人都同意离婚,我不想过到那边去手续,

起诉离婚 2024-03-12 14:5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通过电话约定,或者书写好离婚协议,依照约定好的模式邮寄到对方,一式2份或多份,你们签字就可以了,这样的方式是协议离婚,在协议里要对财产子女等要有合理的安排,你们要都认可遵守协议。
  • 您可以委托律师代理您办这些程序ws
  • 如果男女双方可以就离婚等相关事宜协商一致,且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提供结婚证的,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如果当事人无法协议离婚的,则可以选择由法院判决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法律分析:不一定。如果双方同意离婚,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由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证就可以了。无需到法院去。协议不成的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判决是否离婚。
    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是由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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