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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挂公司没有去运管所学习。运管所可以不给我检营运证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3-08 21: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的问题请询问车管部门
  • 营运证是运输管理行政部门发给的行业准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从事经营者的经营证件。前者是从事运输经营必备证件,后者是所有经营者都要有的证件。前者是后者的前置许可,没营运证,营业执照上就不能有运输的经营范围,而有营运证,营业执照上除了可有运输,还可以有其它如装卸、搬运、仓储等其它企业需要的经营范围。
    办理运营证流程是什么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掌握相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
    4、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
    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一)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和毗邻县行政区域间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从事省际、市际、县际(除毗邻县行政区域间外)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三)在直辖市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对从事省际和市际客运经营的申请,收到申请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前,应当与运输线路目的地的相应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程序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商决定。
    对从事设区的市内毗邻县客运经营的申请,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报所在地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决定。
  • 营运证2021年新规定为: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货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向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为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使用货运汽车从事道路货物运输活动等三种情况属非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不需要取得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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