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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村卫生所给我做了一个痔疮绳扎手术,术后二十多天一直疼痛难忍没好,我去市中心医院检查,医生告诉我需要二次手术,告诉我之前的绳扎手术属于失败,给我的身体金钱方面造成很大损失,我可否要求村医对我进行赔偿

医疗事故纠纷 2024-03-10 09:3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医疗事故纠纷属于举证责任倒置,如果医院承认存在医疗事故或者过错,那么需要对您进行赔偿
  • 你好,可以要求村医进行赔偿。
  • 可以根据实际损失要求赔偿,包括:治疗费用、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抚慰金及重新治疗整形的费用等。。。医疗事故赔偿款索赔有两种方式,双方协商:对于中小型医疗机构,在过错明显的时候,对构成医疗事故无争议时,争取通过协商解决。
    行政处理:申请医疗行政部门调解,如对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存在争议,则主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在鉴定结论作出后,可以协商或由医疗行政部门主持调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五条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 索赔时可选择行政调解与司法救济,医疗事故赔偿行政调解是在卫生行政部门的主持下,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采取说服教育的方法,促使医疗机构和患者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而达成对医疗事故赔偿的和解协议。
  • 在手术后给患者造成医疗损害的,如果能够证明是由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过错而导致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若医院不同意赔偿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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