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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资子公司盈利母公司亏损可以分红吗?

股权转让 2024-03-10 11:3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具体情况是什么样的呢?
  • 母公司亏损合并盈利可以分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纳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五十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亏损的,应当在按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前,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决议,也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何公积金。
    有限责任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剩税后利润,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前将利润分配给股东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 母公司亏损合并盈利可以分红的。但还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当年有利润;
    2、已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3、已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和5%-10%的法定公益金;
    4、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 上市公司分红规定有:
    (一)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二)上市公司应当将其利润分配办法载明于公司章程。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上市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
    (四)存在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上市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法律依据:《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四、上市公司应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
    (一)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二)上市公司应当将其利润分配办法载明于公司章程。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上市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
    (四)存在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上市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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