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等。
如果农民工在工地工作,并且一年的收入超过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那么他们就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每月 5000 元,一年的起征点是 60000 元。如果农民工的收入超过了起征点,那么他们就需要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农民工在工地工作,并且一年的收入超过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那么他们就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农民工在年底一次性领取了一年的工资,那么他们需要在领取工资的当月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农民工在年底一次性领取了一年的工资,并且在领取工资的当月没有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那么他们可以在次年的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之间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责任分配可能因地区、法律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如果你遇到了类似的问题,建议咨询当地的律师或相关部门,以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和责任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