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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购房协议,夫妻一方可以将房屋出售吗

房屋买卖 2024-03-11 18:51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婚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双方同意方可出售。详询请来电。
  • 您好,房屋备案了吗。可以向当地中介进行咨询。
  • 你好,一般是要求夫妻双方签字的
  • 需要看房的性质综合判断
  •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符合以下条件时,有法律效力: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一般不可以出售只有购房合同的房屋。当事人要出售房屋的,需要获得房屋的所有权;如果因卖方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房屋不能转移给对方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还可以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条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第五百九十八条
    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第五百九十九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第六百条
    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标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不属于买受人。
  • 只有购房合同的,一般不能出售房屋。当事人要出售房屋的,需要获得房屋的所有权;如果因卖方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房屋不能转移给对方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还可以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条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第五百九十八条
    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第五百九十九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第六百条
    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标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不属于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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