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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对象在一起十年。他去年给了我10万块钱彩礼,现在想重新要回去,婚礼没结成。我应该给他吗?

彩礼 2024-03-12 15:39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您情况描述,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却实际共同生活的,男方可以要求返还部分彩礼钱。
  • 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的给付,没结婚只能退回去了
  • 你好,没有登记结婚的,彩礼钱应适当返还。
  • 您好,按您所述情况,彩礼应当予以退还。
  • 彩礼原则上是不应该退还的。但如果存在以下情形的,可以申请返还彩礼:
    1、当事人已经具有法律上的婚姻关系,但不存在事实上的婚姻关系,即双方并未共同生活过;
    2、男女双方并未进行结婚登记,且双方离婚;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且双方离婚。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法律分析:彩礼能否退还,需要结合彩礼的性质、数额、用途等情况综合考虑。有下列三种情形,可以要求返还: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彩礼一般是不会退给男方的,但若存在法定情形需要退还的,具体退还金额,双方协商确认,协商不成,由法院依法裁判,且应当退回的方情形包括:
    1、双方还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没有一起生活的;
    3、给彩礼的一方因为给付彩礼而生活困难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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