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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单位不给办理,去哪里申诉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3-21 11:43 人浏览
共24位律师解答
  • 1、先协商;2、拨打12333、12348、12351投诉;3、申请调解;4、找工会;5、找政府;6、申请仲裁;7、打官司。
  • 最好的办法就是协商,找公司人力部门、公会、党委甚至老板,反正向一切能找的人寻求帮助。
  • 您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用人单位及时开具离职证明。
  • 你好,请问你们是什么单位,如果是普通单位,可去劳动仲裁
  • 你好,你提前通知后就可以走,不给你工资你可以去仲裁。
  • 要办理什么?正常离职,提前通知单位到期即可走人。
  • 你好,具体问题可以跟我说说,给您提供可靠的建议。
  • 离职单位不给办理,去哪里申诉, 可以去投诉
  • 你好,详细与我们沟通具体情况,提供解决方案
  • 你好,详细与我们沟通具体情况,提供解决方案
  • 离职单位不给办理 可以联系我们律所起诉他们
  • 您好,您的这种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 你好,可以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
  • 你好,可以通过劳动监察大队来获得帮助
  • 你好!请问你是正常的办理离职手续么
  • 你好,您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诉。
  • 你好,建议律师介入处理相关事宜
  • 你好,请问这边具体怎么回事
  • 你好,你的问题解决了吗?
  •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诉讼
  • 辞职了公司不发工资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劳动争议诉讼受案范围如下:
    1、对确认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裁决不服的;
    2、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争议的;
    3、对于档案丢失造成损失的;
    4、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争议的;
    5、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从劳动部门的官网投诉入口进行投诉;
    2.直接拨打相关劳动部门的投诉电话,或者拨打市民热线进行投诉;
    3.携带相关材料到用人单位主体管辖范围内的劳动部门窗口进行投诉,交由相关人员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六十五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 你好 可以自行退出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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