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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户贷款名下下来了 但是还没到手

金融借款贷款 2024-03-12 20: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贫困户要到银行贷款的,需要向银行提出申请,并提交贷款申请书、个人身份证明、贫困户建档卡等材料;然后由银行审查;审查通过的,再与当事人订立贷款合同,确定合理的贷款数额和期限;最后及时发放至申请人的账户。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法律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
    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
    第二十三条
    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签订书面借款合同,需担保的应同时签订担保合同。
    第二十八条
    借款合同生效后,贷款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发放贷款。
    《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
    (五)完善金融服务机制。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的导向作用,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主导产业发展。
    引导和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增加贫困地区信贷投放。在防范风险前提下,加快推动农村合作金融发展,增强农村信用社支农服务功能,规范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贫困村资金互助组织。
    完善扶贫贴息贷款政策,增加财政贴息资金,扩大扶贫贴息贷款规模。
  • 贫困户要到银行贷款的,需要向银行提出申请,并提交贷款申请书、个人身份证明、贫困户建档卡等材料;然后由银行审查;审查通过的,再与当事人订立贷款合同,确定合理的贷款数额和期限;最后及时发放至申请人的账户。法律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
    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
    第二十三条
    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签订书面借款合同,需担保的应同时签订担保合同。
    第二十八条
    借款合同生效后,贷款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发放贷款。
    《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
    (五)完善金融服务机制。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的导向作用,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主导产业发展。
    引导和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增加贫困地区信贷投放。在防范风险前提下,加快推动农村合作金融发展,增强农村信用社支农服务功能,规范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贫困村资金互助组织。
    完善扶贫贴息贷款政策,增加财政贴息资金,扩大扶贫贴息贷款规模。
  • 法律分析:贷款没下来的原因是征信问题,还是银行的原因,如果征信问题,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来解决,如果是银行的问题,可能就只能等了,如果银行明确表示不能房贷,你也可以要求对方一次性付款或者解除合同。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二十四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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