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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二次饮酒驾驶,吊销驾驶证/已快四年,想尽早拿证,该如何

酒驾醉驾 2024-03-13 08: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醉酒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后,五年内不能办理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后,十年内不能办理驾驶证。五年后可以再申领。酒驾或醉驾的几种吊销驾照和法定再申领时限:
    1.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八)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有第一款第五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 为人醉酒驾驶机动车,被依法吊销了驾驶证的,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行为人醉酒驾驶运营车,被依法吊销驾驶证的,十年内不得取得驾驶证,并且行为人在取得驾驶证后也不得驾驶运营车。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五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第五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 二次饮酒的驾驶员被吊销驾驶证以后,是两年内才可以再重新的报考驾驶证,是根据驾驶证的申领规定要求。吊销驾驶证以后满两年可以申领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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