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有房屋强拆行政赔偿一案,法律程序基本走完,没有得到解决,还可以翻案

拆迁补偿 2024-03-14 10:15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你们没有新的事实或证据,大概率维持原判,你可以把详细情况和我们说明,如有疑问的可以来电咨询。
  • 你好,什么原因导致没有得到解决。M
  • 需要根据你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沟通
  • 您好,详细说说具体什么情况
  • 强拆案件要求行政赔偿,提起行政诉讼的时效为六个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
  • 房屋被强制拆迁了,如果需要打官司,此时需要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或造成财产损害的以及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违法行为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 需要了解您的详细信息给您答复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湘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8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