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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买卖过户时低报的后果

房屋买卖 2024-03-13 22: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产买卖过户时低报的后果有:
    1、交易风险更大。实际成交价高于报税价的部分是不在合同的范围内的,所以增加了买家的负担,并且一旦交易没有达成,高出的部分又不在合同当中,增加了买家的交易风险。
    2、处罚的风险。一旦被税务部门了解到实情,不但需要卖家补充税款,同时还会面临被处罚的风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三条 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第三十四条 国家实行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如实申报成交价,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
  • 房产买卖过户时低报的后果有:
    1、交易风险更大。实际成交价高于报税价的部分是不在合同的范围内的,所以增加了买家的负担,并且一旦交易没有达成,高出的部分又不在合同当中,增加了买家的交易风险。
    2、处罚的风险。一旦被税务部门了解到实情,不但需要卖家补充税款,同时还会面临被处罚的风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三条 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第三十四条 国家实行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如实申报成交价,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
  • 法律分析:房产买卖过户时低报的后果有:
    1、交易风险更大。实际成交价高于报税价的部分是不在合同的范围内的,所以增加了买家的负担,并且一旦交易没有达成,高出的部分又不在合同当中,增加了买家的交易风险。
    2、处罚的风险。一旦被税务部门了解到实情,不但需要卖家补充税款,同时还会面临被处罚的风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三条 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第三十四条 国家实行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如实申报成交价,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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