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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保险公司签的合同,后来发现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用的不是本人名字,合同是否有效

其他 2024-03-14 09:1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看看合同上有没有盖保险公司公章
  • "认定保险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认定保险公司和买保险的人签的合同具不具有被法律所承认的有效性。 根据法律规定,保险合同的效力必须满足这些条件才具备有效性: 1、合同双方必须有着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里约定的内容必须表达明确真实; 3、合同约定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且不能够危害公共利益。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你好,一般来说。在保险合同上面,是需要保险签订的双方都签订的。按照您说的这个情况,您没有签名字的话,那么这个合同严格来讲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具体来说,您是可以进行协商处理,准备当时签订合同的证据,这样也是可以的。
  • 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是有效的。根据《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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