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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立案决定书是需要给本人的吗?

取保候审 2024-03-14 14:3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立案决定书是需要给本人的吗? 你起诉了吗
  • 民事立案决定书是需要给本人的
  • 拿到立案决定书是 代表立案了
  • 立案决定书送给本人,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立案决定书一般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对于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出具给被害人或控告人的通知其该案件已经立案侦查的法律文书。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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