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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两公婆结婚一年多了,但是她老婆在男方家总共加起来住不够十天,现在女方提出离婚。想问一下彩礼钱能够退回多少?这属于骗婚吗?

离婚财产分割 2024-03-16 12:2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要求女方退回全部彩礼。
  • 如果双方共同生活就不属于骗婚
  •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针对离婚的相关规定,如果夫妻离婚,彩礼钱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够退还,不是离婚就要退还的。其中法律规定的条件是:
    1、夫妻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其实并没有共同生活;
    2、给付彩礼的一方在给了彩礼之后,生活陷入困难的,也应当在离婚时退还。法律依据:《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礼原则上不退还,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退还,具体退还多少以男方给付的数额为限制,由双方协商。
    彩礼是中国旧时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订亲财礼、聘礼、聘财等。
    中国旧时婚姻的缔结,有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互相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
    在新中国成立之后的一段时间,彩礼和与彩礼相关的订婚和婚约都受到了批判,曾一度被废止,但在民间始终顽强存在。
    相关法律:
    如果是索要“天价彩礼”等,就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一章总则中的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中的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婚姻是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的,而不是金钱。
  • 法律分析:首先,夫妻离婚彩礼钱是可以退还的,但是必须符合一定的情形: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第
    二、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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