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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工作是做六休一,只能在周一到周五休息,周六日必须上班,但是工资计算却按照超过174小时后的才按照加班计算是正确的吗?

讨薪 2024-03-16 19:55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关于工资计算方式,您提到工资计算只在超过174小时后按加班算。这里需要明确的是,加班工资的计算应当基于您实际的工作时间和工资标准,而不是基于某个固定的小时数。如果您的正常工作时间已经超过了法定的工作时间标准(例如每周40小时),那么超出部分就应当被视为加班,并按照相应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 该月正常出勤多少?平均下来,按这个计算,尤其是不定时工作制,是正常的。
  • 不对 这种算法不正确,你上班时间是一天几个小时?
  • 做六休一如果每周超过40小时,应当支付加班费。
  • 你好,可以去劳动检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 需要看您这边的详情的
  • 你们每天 工作几个小时呢
  • 不正确,可以请求加班费
  • 你的计算方法是正确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法律分析:虽然我国现在实行的是周五工作制,但每周工作六天并未违反《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的规定,只是多工作的一天属于加班,应支付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因此,做六休一的工资计算应如下:
    日工资=月工资÷
    21.75
    小时工资=月工资÷
    21.75÷8
    休息日加班=月工资÷
    21.75×200%
    法定节假日加班=月工资÷
    21.75×300%
    月总收入=日工资×月正常工作天数+日工资×加班天数×200%(或300%)。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加班工资应当按以下方式计算: 工作日加班:小时加班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
    21.75×8小时)×150; 休息日加班:小时加班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
    21.75×8小时)×200; 法定休假日;日加班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
    21.75×8小时)×300网页链接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是指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的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即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 虽然我国现在实行的是周五工作制,但每周工作六天并未违反《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的规定,只是多工作的一天属于加班,应支付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因此,做六休一的工资计算应如下:
    日工资=月工资÷
    21.75
    小时工资=月工资÷
    21.75÷8
    休息日加班=月工资÷
    21.75×200%
    法定节假日加班=月工资÷
    21.75×300%
    月总收入=日工资×月正常工作天数+日工资×加班天数×200%(或300%)。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加班工资应当按以下方式计算: 工作日加班:小时加班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
    21.75×8小时)×150; 休息日加班:小时加班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
    21.75×8小时)×200; 法定休假日;日加班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
    21.75×8小时)×300网页链接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是指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的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即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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