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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合伙开了一个公司,两个人,公司营业执照上我个人名字,也就是法人是我自己,自然人独资,我想和合伙伙伴签订一个合伙协议,请问,合伙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

合伙企业 2024-03-15 16: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认定合伙协议效力的方式:满足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经工商管理部门签发营业执照等条件,认定合伙协议生效。且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协议成立生效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第九条
    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该项经营业务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并在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
    第十一条
    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成立日期。
    合伙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前,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合伙业务。
  • 认定合伙协议效力的方式:满足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经工商管理部门签发营业执照等条件,认定合伙协议生效。且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协议成立生效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第九条
    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该项经营业务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并在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
    第十一条
    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成立日期。
    合伙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前,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合伙业务。
  • 如果是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那么两个人的协议属于民事协议,也就是说你们两个之间签订的个人协议,个体工商户属经营者个人所有,也就是营业执照上是谁的名字,这个个体户就是谁所有,个体户无法合作,所以协议只能用来做为个人间的追责。如果是普通有限公司,则无需特殊协议,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已经足够约束。
    营业执照上的名字是法定代表人,写谁都一样,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这就是个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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