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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爸一年前交通事故,腿粉碎性开放骨折,手术后一年外皮不封,(每月都去医院复查)皮肤科说是钢板的问题,后又转骨科拆钢板,拆完,医生说骨头完全没长,这算是医疗事故吗

医疗事故纠纷 2024-03-18 14:26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你爸多大年龄,如果钢板固定位置不当,存在医疗过错
  • 你好,建议乡医院主张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 您好,需要进行相关鉴定确认责任。
  • 如果证明医生存在错误操作可以
  • 不属于医疗事故。继续治疗吧。
  • 法律分析:如果是手术过程中发生,属于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手术用的钢钉术后断了,是不是医疗事故,不能一概而论。手术下上钢钉后折断会有很多种原因,如果不是医生在手术中违反操作规程过失或故意造成的,就不属于医疗事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 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
    《医疗事故条例》第三条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 骨拆多长时间没有好,和是不是医疗事故没有关系的,如果骨折是医务人员过错造成的,就属于医疗事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因医疗事故造成骨折的,首先由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申请调解,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
    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 协商不成,诉讼解决,在诉讼中申请鉴定。
  • 是否是医疗事故,要看是否存在医疗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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