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在快递驿站取了快递但是快递员给我拿错了,然后我把那个快递送回去了但是里面是生鲜坏了,用我赔偿吗

消费者维权 2024-03-15 20: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
    1、因快递公司原因导致发错地方,需及时联络快递公司反馈和处理,如发件方个人原因造成快递发错地方,需要及时联络快递公司反应情况协商追件。
    2、第一时间联络发件方来主动联络快递公司;可以联系送件的业务员协商帮忙取回;因发件方的原因导致快递发错地方,并造成签收的,若签收人拒绝退回,就没有办法了。
    3、如果邮件丢失,无法追回,发错地址是快递公司的责任,可要求快递公司赔偿。赔偿的价格一般按运费的5倍给予(各快递公司会有差别),可具体协商解决。法律依据:《快递暂行条例》 第十九条 两个以上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可以使用统一的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经营快递业务。前款规定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遵守共同的服务约定,在服务质量、安全保障、业务流程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为用户提供统一的快件跟踪查询和投诉处理服务。
    用户的合法权益因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而受到损害的,用户可以要求该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所属企业赔偿,也可以要求实际提供快递服务的企业赔偿。
  • 法律分析:由快递公司赔偿。如果确定是快递员失误导致货物发错,造成的比较大的损失,快递公司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可以通过12305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四十八条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给据邮件损失,邮政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不可抗力,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保价的给据邮件的损失除外;
    (二)所寄物品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
    (三)寄件人、收件人的过错。
  • 快递员要进行赔偿,并且赔给支付寄件人或者寄件人指定受益方。赔偿分两种情况:
    1、已经缴纳保价费的,按照实际损失价值,但不高于最高报价金额进行理赔;
    2、没有缴纳保价费的,按照邮政法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以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邮寄中遗失物的具体赔偿项目和数额,按照寄件人寄送邮件时双方的协议(往往表现为快递公司提供的附件格式文本)进行。法律依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 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哈尔滨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