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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脚骨折,可以咨询你们吗?在江西受工伤,回到重庆,西南医院治好了,出院了,公司买的雇主险,我没有,社保,能算工伤

工伤索赔 2024-03-16 09: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造成全身多处骨折,需赔偿以下项目:劳动能力鉴定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是否能被认定工伤需要结合多个方面来看,要严格判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认定工伤的标准,那就要判断事故发生的时候是否正在从事与工作有关的事项。这个是认定工伤的标准,而是否符合这个标准,最后能否认定工伤是由工伤认定部门经过专业判断后作出。
  • 发生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这是享受工伤待遇的前提条件;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如果不能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工伤待遇问题,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按工伤等级支付相关工伤赔偿金;工伤维权程序比较复杂,如果自己不熟悉,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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