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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接公司给我辞职的通知了,我问给我的辞职补偿怎么解决?公司财务负责人员说只给一年半的补偿。我当时没有接受他们这种对待。我2015年8月20日经人介绍到山西省,灵丘县,下关乡,梨园金矿公司打工,那时候我52岁了,在公司干杂活,冬季烧锅炉的,上满班每月工资一千七八百上下吧,不过2000。到二零一八年秋,因公司探矿证到期,被政府停止开采生产。大部分人全部辞职,我也在辞职人数内,当时辞职补偿给了9020元,去找某经理签字决定辞职。经理没给签,说公司虽然停了,还必须留一部分人留守干活呢,又把我留下干些杂活,还烧锅炉,说这9020的补偿先不用算了,等你到了60岁辞职时一次算清吧。就这样我一直干到现在的今天。也就是从2015年,8月,20日至今天的2024年,3月,15日,负责人告诉我今天的辞职通知。说话不守信用,我干了八年多的活只给我补偿一年半的补偿。我想从刘律师这儿咨询一下这么不守信用的事,应该如何解决。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3-18 10:3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这种情况 申请劳动仲裁主张 了
  • 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应该怎么要求赔偿: 1.双方协商; 2.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3.提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赔偿; 4.提起劳动争议诉讼;(注意要先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才能进行诉讼)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应该怎么要求赔偿: 1.双方协商; 2.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3.提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赔偿; 4.提起劳动争议诉讼;(注意要先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才能进行诉讼)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一般情况下是可以拿到补偿金,如果公司不配合,你只能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主张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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