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在烤肉店吃饭上多了菜,要我们多付了140元,感觉亏了

消费者维权 2024-03-16 18: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如果好多人吃饭费用数目大的,是什么原因不给钱,这样的事还是是报警,让警方处理好。
    饭店吃饭不给钱,原则上,属于合同违约行为。如果是当场就不给钱,饭店提出异议,并要求给付饭钱时,本方拒绝,并使用暴力或其他威胁的办法,强行离开的,行为属于强买强卖,本质上是一种强制消费的行为,只是这种行为比较特殊,即一分钱也不付,而不是通常情况下的少付钱或多付钱。
    对此,可以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 可以到物价局投诉
  • 明知上错菜还是吃完,那么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属于不当得利,餐厅可以要求其付钱。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在生活中,遇到上错菜的情况下,建议消费者主动和饭店老板沟通解决,可以把菜退回去,尽量避免“贪小便宜”而构成不当得利,导致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来宾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