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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5日,是第6天早上出来么

行政处罚 2024-03-17 14:0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是上午还是下午?这个不一定的不一定有可能当天晚上也有可能。
  • 您好,这个需要对具体情况加以分析。
  • 拘留五天时间是从当事人被带到公安机关的时间算起至从看守所出来共计120小时。比如是15日上午9点拘留,过三天也就是20日上午9点释放一点儿也不会多,同时也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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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拘留5天一般会在早上八点以后下午五点以前放人。不过这个是没有具体的规定的,并且每个地区的规定也是不一样的。行政拘留虽然不会留有案底,但是在公安机关是有记录可以查询到的,刑事拘留会有案底。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九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 拘留5天后会在拘留期限届满时放人,通常在早上八点以后下午五点以前这个时间段,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即可释放。不过因每个地区的规定会存在一定的差异。具体以实际为准。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一百六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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