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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无犯罪记录证明提交材料详情须知

刑事辩护 2024-03-17 10:1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无犯罪记录证明需要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及相应的复印件;
    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者证明材料;
    3、申请人户口所属的村委或者居委会证明。当事人应当拿以上材料到派出所最后签字、盖章或者直接带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开无犯罪记录证明流程:
    1、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开证明,居委会相关负责人知道具体的填写内容,然后盖章,签字;
    2、报片民警,签字盖章;
    3、到派出所最后签字、盖章;
    4、直接带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条
    【前科报告制度】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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