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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购的商品房可以退税是真的吗?

房屋买卖 2024-03-19 10:2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我是执业律师,您是需要咨询什么问题?您这个描述的不是很清晰。需要了解情况,才能客观判断 
  • 可以退的,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退还已纳契税。购买者可以到开发商或者是房管局退契税,契税退税办理需提供基本资料:户口本复印件(农村户口需更新)、如是农转城居民,需农转城确认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婚姻证明、家庭无房证明原件(买方)、契税缴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开户银行资料、购房合同复印件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九条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

  • 1、是可以退的。纳税人已按预售面积、预售房款缴纳契税,但办理房产证时,发现实测面积与预售面积有误差,导致房款发生变化,致使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可以申请退税。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 商品房退税政策是:购房时适用税率错误,经税务窗口工作人员验证通过可以退税;购房合同房屋面积大于房屋产权证面积,凭房屋产权证及开发商退款证明可以退税;房屋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拆迁享受拆迁优惠的,可以退税。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八条法律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八条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八条
    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10日内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要求退还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纳税人退还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
    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多缴税款退税,不包括依法预缴税款形成的结算退税、出口退税和各种减免退税。
    退税利息按照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当天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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