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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执行被告债前帮子女购买的房产吗

其他 2024-03-22 17:05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不能,夫妻共同财产配偶工资一半份额没有侵害夫妻共同财产,执行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属于债务人的份额。法院执行合法,异议是不成立的
  • 您好,如您情况描述,不能直接执行。如果被执行人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则需要另案起诉解决。
  • 下午好,这个是可以分析的,是可以去购买的
  • 你好,可以执行被告债前帮子女购买的房产
  • 不可以执行被告债前帮子女购买的房产k
  • 你好,这边看具体的案情判定的
  • 你好在的有纠纷可以起诉w
  • 法律分析:如是已经起诉的,可依据生效判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方的财产,要提供债务人财产的线索,否则将难以执行。 如未起诉,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达成其他解决方式也可以。法律依据:《执行异议复议规定》 第二十条 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 如是已经起诉的,可依据生效判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方的财产,要提供债务人财产的线索,否则将难以执行。 如未起诉,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达成其他解决方式也可以。法律依据:《执行异议复议规定》 第二十条 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 法律分析:如果债务人子女房产,是债务之前购买的,法院是不会去执行的;如果在判决书判债务人还款之后,债务人通过赠予或者出售等方法,财产转移给债务人子女的,法院会执行其子女房产的。房产查封是指诉讼过程中法院在原告提出查封申请后通过司法途径将被告名下的房产予以查封,被查封后的房屋不能进行过户、抵押的手续,但仍可以继续居住使用。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 不能,除非有特别事由。安徽达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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