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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雇的工人,有精神疾病,一年会发作两次,发作会抽搐,什么都不知道了,如果因为这个情况去世了,我需要赔偿吗,怎么规避风险呢

工伤索赔 2024-03-20 12: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 要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处理
  • 职工因为自身疾病在工作过程中死亡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职工自身疾病发作,导致职工在岗位上死亡或经过48小时之内的抢救后仍无效死亡的,属于工伤。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不是在工作期间内突发疾病死亡的,一般不认定为工伤。
    工伤致死能赔偿大概多少
    职工工伤死亡的赔偿费用包括:
    1、丧葬补助费: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发;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
    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是指非工作时间内,具体讲是开工前或收工后的一段时间,譬如上班时间为9点到12点然后又14点到18点结束一天的工作,但是职工提前在8点30分到岗或者下班后做完收尾工作时间到 18点半等等,均可以认定为“工作时间前后”,但是有一点则特别重要,其目的必须是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比如为启动机器做准备工作,或者关闭机器后收拾与工作有关的机器、工具等。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必须同时具备,并且必须是在履行本职工作,这里受到的伤害是“非工作原因”,是来自本单位或者外界的 “暴力、意外等”所致。
    (四)患职业病的。即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因工外出期间”含因工出差以及因工临时外出办理业务等,同时必须是在发生事故时正在履行工作职责,即因工作原因外出,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时下落不明。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人身伤害事故的。
    “上下班途中”指从居住的住所到工作区域之间的必经路途,必要时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对于探亲访友时遇到的人身伤害事故,不能认定为工伤。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还应该增加关于非法驾驶的问题,这种问题一般驾驶二轮摩托车居多,对于非法驾驶(无证驾驶的)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这是一条法律上的兜底条款规定,由于工伤事故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不仅需要专门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范性强制性规定,也需其他法律法规做出相应调整,对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也应当纳入本条例调整的工伤范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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