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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用我名字贷款不还怎么办

金融借款贷款 2024-03-20 19: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别人用当事人的名字办了贷款有以两种情况:
    1、对方在不知情,且没有同意情况下,盗用身份证及个人资料进行贷款,那么不但可以起诉他,还可以将银行一起列为被告。
    2、若对方争得了同意,以身份证及个人资料办理了贷款。是不能够起诉对方诈骗的。因为双方之间其实是形成了一个借贷关系,并且是经过自己同意的。如果之间有借条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还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 别人用当事人的名字办了贷款有以两种情况:
    1、对方在不知情,且没有同意情况下,盗用身份证及个人资料进行贷款,那么不但可以起诉他,还可以将银行一起列为被告。
    2、若对方争得了同意,以身份证及个人资料办理了贷款。是不能够起诉对方诈骗的。因为双方之间其实是形成了一个借贷关系,并且是经过自己同意的。如果之间有借条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还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 别人用当事人的名字办了贷款有以两种情况:
    1、对方在不知情,且没有同意情况下,盗用身份证及个人资料进行贷款,那么不但可以起诉他,还可以将银行一起列为被告。
    2、若对方争得了同意,以身份证及个人资料办理了贷款。是不能够起诉对方诈骗的。因为双方之间其实是形成了一个借贷关系,并且是经过自己同意的。如果之间有借条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还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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