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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发现公司扣除社保费用是三个月实际缴纳12个月这个怎么办?

社会保险 2024-03-23 09:59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你好,请明确说明问题再咨询。说的问题不够明确。如果单位多扣了你的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退还。
  • 你好 先具体沟通一下 什么情况呢
  • 那没关系公司给你多交的,不问你要就行了
  • 你好,社保问题去问下社保局那边
  • 你好,社保问题去问下社保局那边
  • 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法院起诉
  • 因你未表述清楚,故无从解答
  • 请问具体情况是什么呢?
  • 法律分析:职工离职,当月的社保应该由原单位按正常情况缴纳,到次月起才停止缴费。并且,该由单位承担的部分不能由个人来承担。针对职工离职当月的社保由谁来交的问题,每个公司都有自己的规定:
    (1)如规定职工必须干完一个月,否则单位缴纳的部分也由个人来承担;
    (2)规定15号之前离职的当月减员,原公司不给缴纳当月社保,15号之后离职的次月减员,原公司还是为职工缴纳当月社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离职当月社保公司还给缴纳。按照规定,员工离职当月,原单位应当按照正常情况为其参保缴费,并自次月起暂停缴费。用人单位给员工缴纳社保,过程如下:
    1、先在企业的所在辖区开立企业社保帐户;
    2、将企业内已参保的员工社保关系转入本企业帐户;
    3、在社保缴费首月在社保打印缴费明细单;
    (4 )办理同城委托扣缴社保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异地参保了,怎么办
    1、如果参保地属于发卡地的异地,那么可以在参保地办理挂失并补卡,就可以使用了;
    2、如果参保地是发卡地的省内异地,那么可以将社保关系转移到参保地,若发卡银行是合作金融机构,则社保卡可以使用。

  •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公司应支付部分就算在离职的当月结束,及员工的社保公司就承办到离职的当月。之后,员工离职次月而公司停止为其缴交社保费用。 如果员工应缴纳的部分已经被扣除了,那单位的部分还是得单位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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