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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二审判决不服下一步怎么走

劳动仲裁 2024-03-21 14:5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可以申请再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 若当事人对行政诉讼二审判决不服的,认为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若二审确有错误、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判决裁定的、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审判人员徇私枉法的等情形,人民法院应当再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第九十一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
    (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六)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
    (七)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八)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 在行政诉讼中,二审败诉了并对判决内容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或者向检察机关提出抗诉。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二审判决结果不服,认为判决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或者向检察机关提出抗诉。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以下情节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
    (二)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未经质证或者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六)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
    (七)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八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 在行政诉讼中,二审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对于该判决结果不服的,是可以继续申请再审的。《行政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九十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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