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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老公今天在工厂第一天上班,还没学习完毕,老板带着别人的上岗证就让我老公干活拉,把手指筋弄断了…保险公司会给误工费吗?如果保险公司不赔付…那么老板不想给误工费怎么办么?

工伤索赔 2024-03-21 17: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您的情况属于工伤的话,建议您到当地劳动局申报工伤。如果保险公司给你支付了误工费,那么你就不能再向公司主张工资待遇了。
  • 建议你申请工伤认定进行处理
  • 工伤用人单位不赔偿误工费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工商鉴定程序如下:
    1、当事人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
    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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