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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您好! 今年2月22日,我骑电动车正常行驶过程中,一辆出租车在人行道上突然左转,我躲闪不开,刮倒。后来去医院,诊断为脑震荡。由于孩子没人照顾,没有住院。后来在交通队下的调解协议书,责任在出租车。我的误工费+修车等共计3095.5元,所有的费用都是我先付上的。保险公司认定只给2512元,我给司机打电话,他也不接,发信息,他也没消息。保险公司的钱我也没拿到,司机我也不想找了。我实际上的损失比这还要多,每次办这些事请假扣的工资,车费等等,我要起诉,请问,保险公司若让我去取这2512元钱,我取吗?我的所有手费都交保险公司去了,起诉还要什么证明吗?我起诉时我可不可以增加赔偿?增加多少合适? 恳请您在百忙这中帮我一下,好吗? thanks!

诉讼 2008-05-02 20:1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依据事故认定书向法院起诉,把保险公司和肇事司机一起告上法院,但建议你请当地的律师,他会尽最大努力保护你的合法权益,证据你可以提出,因为你已经交给了对方,法官会让对方提供的所提出的证据
  • 建议在当地委托律师办理维权。
  • 你取不到,因为你去取钱需要拿司机的保险卡等材料。可以要求增加赔偿,建议在本地委托律师办理,他会尽最大努力保护你的合法权益
  • 你取不到,因为你去取钱需要拿司机的保险卡等材料。可以要求增加赔偿,建议在本地委托律师办理,因为细节的东西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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