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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今年31岁,今年二月份从某小区高层跳楼死亡!请问物业公司有赔偿部分责任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3-26 21:56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安全保障义务:物业公司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在合理限度内承担保障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的义务。如果物业公司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安全受到损害,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是否存在过错:如果物业公司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例如小区的安保措施、楼顶围墙高度等符合安全规范,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物业公司通常不需要承担责任。但如果物业公司存在过错,比如安全措施不足或者未设置必要的防护措施,可能需要承担部分责任。 直接原因:如果跳楼是由于业主个人原因,如精神疾病、家庭矛盾等,而非物业公司的过错导致的,物业公司通常不需要承担责任。 法院判决:最终是否需要承担责任,需要根据法院的审理结果来确定。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物业公司的安全保障措施、业主的精神状态、是否有其他导致跳楼的原因等因素,综合判断物业公司的责任。
  • 你好,要看跳楼死亡的原因,是否与物业公司有关而定。
  • 你好,您这边和物业协商过吗
  • 物业公司有管理不善部分责任
  • 法律分析: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小区坠楼死亡与物业防护措施不当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有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物业管理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 法律分析:如果物业公司、建筑施工单位及开发商等对业主死亡事件的发生不能证明其没有过错,相反其对事件发生存在安全隐患熟视无睹,有严重的过错,则应予赔偿并承担医疗费用。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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