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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老公以个人名义拿房子做抵押在银行贷款。离婚后妻子有偿还义务吗

婚姻债务 2024-03-22 11: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前的房子是个人财产,婚后用婚前的房子抵押,以个人名义贷款,形成的债务是否属于个人债务,要看配偶是否知情,而且所贷的钱款有没有用于家庭支出。如果配偶不知情且没有用于家庭支出,则属于个人债务,离婚时妻子不仅没有义务分担,而且还有权要求对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收入进行已还的贷款部分要求分割。
    因为婚后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能用其中一半偿还丈夫的个人贷款。
  • 婚前的房子是个人财产,婚后用婚前的房子抵押,以个人名义贷款,形成的债务是否属于个人债务,要看配偶是否知情,而且所贷的钱款有没有用于家庭支出。如果配偶不知情且没有用于家庭支出,则属于个人债务,离婚时妻子不仅没有义务分担,而且还有权要求对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收入进行已还的贷款部分要求分割。
    因为婚后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能用其中一半偿还丈夫的个人贷款。
  • 婚前丈夫的个人债务,婚后妻子没有义务偿还,丈夫的个人债务应当由其个人承担偿还责任,但是如果该部分债务在婚后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妻子也负有偿还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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