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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账单上代老板签名,但加盖公司的公章

其他 2024-03-22 19: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按照合同规定处理
  • 法律分析:公章是不可以随便盖的。公章代表了公司的签名确认,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盖公章需要承担盖章的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且非法使用印章的,会被处以罚款,收缴印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则,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 公司印章有:
    1、公章,用于公司对外事务处理,工商,税务,银行等外部事务处理事需要加盖;
    2、财务专用章,用于公司票据的出具,支票等在出具时需要加盖,通常称为银行大印鉴;
    3、合同专用章,顾名思义,通常在公司签订合同时需要加盖;
    4、法定代表人章,用于特定的用途,公司出具票据时也要加盖此印章,通常称为银行小印鉴;
    5、发票专用章,在公司开具发票时需要加盖。
    公司印章的管理由谁负责
    1、公司行政章、合同专用章由行政部行政主管专人负责管理;
    2、专项业务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3、各部门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法律依据:《印章治安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印章指公章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个人名章。
    本办法所称公章是指国家权力、党政机关、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和各议事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的法定名称章和冠以法定名称的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业务专用章。
    本办法所称具有法律效力的个人名章是指国家权力、党政、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和各议事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及其财务部门负责人的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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