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要去哪里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医疗事故纠纷 2024-03-25 07:0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向各个区县的卫健委递交申请材料,但建议做医疗损害司法鉴定。
  • 医疗事故是找当地的医学会的。
  •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途经:
    1、直接委托医学会进行鉴定;
    2、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由卫生行政部门把鉴定申请移交到医学会;
    3、由人民法院委托。
    鉴定分首次和再次鉴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第二十一条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途经:
    1、直接委托医学会进行鉴定;
    2、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由卫生行政部门把鉴定申请移交到医学会;
    3、由人民法院委托。
    鉴定分首次和再次鉴定。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第二十一条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 申请医疗事故的鉴定流程一般如下:
    1、申请人填写“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并提交相关资料,支付鉴定费用;
    2、向有关部门提出医疗事故处理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3、各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受理该申请并进行鉴定工作并出具鉴定证明。一般首次受理的鉴定机关为该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市、县级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法律依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全文》
    第十二条 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提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
    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医学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医学会应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第三十五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六)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七)医疗事故等级;
    (八)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
    经鉴定为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应当包括上款
    (四)至
    (八)项内容;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应当在鉴定结论中说明理由。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格式由中华医学会统一制定。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