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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现在分手了,前任一直给我发信息想尽各种办法给我联系而且还还有我们在一起合拍的照片发快手,这怎么办?

婚外情 2024-03-25 15:11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建议可先保存相关证据材料,可先报警处理解决一下,需帮助可留言
  • 你好,这种情况建议双方进行协商处理
  • 可以向警方报警处理的
  • 分手后用户照片威胁对方犯法。
    被别人威胁、干扰了你的正常生活或是威胁到了你的人身自由或人身安全的,应当向公安局进行报案。如果他利用他手中的不雅照片对您进行财物勒索,则触犯了我国刑法中规定的敲诈勒索罪,您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您的人身财产安全。
    因此需要判断其对您的威胁是否达到相关程度,再根据您面临的情况,采取报警或者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
    威胁恐吓是以加害他人权益或公共利益等事项威胁他人,使他人心理感到畏怖恐慌,无论有无向对方动粗,无论是否行使暴力行动,即使只是语言上威胁受害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针对因双方当事人之间感情而引起的纠纷,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在存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安全等具有社会危害性行为时,受害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例如,如果分手后的骚扰威胁行为属于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可以以拘留、罚款对行为人进行治安管理处罚。
    如果构成刑事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对你的生活如果造成困扰,你可以报警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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