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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没有收到快递的情况下退货,商家退了钱给我,快递员说这个已经签收了,让我取消退货,说我虚假填退货理由,因为我没有拿到货所以我填了显示签收但是我没拿到货,不然就要我罚 100 块钱,我应该罚吗

消费者维权 2024-03-22 22: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虚假发货有以下处罚如下:
    1、违背发货时间承诺,是指除特殊情形外,卖家在买家付款后未按约定的发货时间发货的(延迟发货),需向买家支付该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且金额最低不少于一元,最高不超过三十元。
    2、买家发起投诉后卖家在网站人工介入且判定投诉成立前,未主动支付该违约金的,除须赔偿违约金外,每次扣三分。
    3、买家没收到货可以申请退款,退款成功后,可以对卖家发起延迟发货的维权,客服核实情况后对卖家进行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虚假发货处罚:
    1、交易已经进行完成的情况,投诉作"撤销"处理;
    2、买家没有收到货,货款已经打给卖家,投诉做"永久公示监管"处理;
    3、收到买家付款后卖家不履行发货义务并且拒绝主动退款给买家,投诉做"永久公示警告"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八条第一项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
  • 虚假发货处罚:
    1、交易已经进行完成的情况,投诉作"撤销"处理;
    2、买家没有收到货,货款已经打给卖家,投诉做"永久公示监管"处理;
    3、收到买家付款后卖家不履行发货义务并且拒绝主动退款给买家,投诉做"永久公示警告"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八条第一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八条第一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八条第一项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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