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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居住的小区已入住有5年了,也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我对小区的物业服务非常不满。签订购房合同一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捆绑,必须签才行),现在我有权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吗?法院会支持我吗?

物业管理合同 2024-03-25 16:0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物业合同,必须通过法定的形式解除,召开业主大会
  • 业主没有权利单方面解除物业服务合同。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第二十一条 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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