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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毒案,材料己转检查院,通知半个月后开庭,请律师还来得及吗

刑事辩护 2024-04-18 14:41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您好,委托律师还来得及,贩毒类案件属于严重犯罪,律师介入辩护会起到一定作用。
  • 你好现在请律师也可以,进项帮忙羁押必要性审查,还有现在还可以交辩护意见书
  • 有条件的及时委托。如果已经通知开庭,肯定是到法院了,不是检察院
  • 您好,建议您趁早委托律师为您辩护,争取从宽处罚。
  • 具体您这边的案件是哪个法院管辖的?
  • 你好,可以请律师为被告辩护。
  • 你好,当然有必要请律师了。
  • 贩毒案证据充足一般情况在检察院将案件材料移交给法院后半个月后就可以开庭。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 法律分析:贩毒案证据充足一般情况在检察院将案件材料移交给法院后半个月后就可以开庭。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 提前通知的,具体涉嫌什么罪名
  • 来得及,抓紧请就是了。安徽达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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