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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者检查费用报销!但是伤者走了找不到人没有身份证照片只有号码能报销费用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3-25 18: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有交警出责任认定书
  • 对车祸中的伤者进行治疗费用一般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垫付,也可以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赔偿标准为: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 - 实际上这些做检查的费用,保险公司都是会报销的,但是我们个人也要根据具体的金额,来决定需不需要保险公司报销,因为一旦报销则证明商业险有出险...
  • 法律分析:在交通事故中检查费的报销标准是当事人花了多少钱,肇事者就必须要报销多少钱,在对方当事人受伤之后,医院也不可能不进行检查就随便开始确定治疗方案。除了检查费之外,交通事故中的医疗费还包括康复费,整容费,手术费,医药费等项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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