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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转非后成立了集团公司原书记买为己有和法吗?

公司成立 2024-03-28 08: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农转非”指的是起源于80年代初期的计划经济时代,指计划经济时代的一种户籍制度。是指起源于80年代初期的国家改革开放后城市发展和规划要把本来从事农业劳动的人口,以划拨部分土地和商业网点建设和各种保障政策作为安置,办成的性质为集体所有制的企业,所转变成为了第三产业劳动的人口。这是国家给予这部分人员生活和生产等各方面的政策性保障。
  • “村改居”后,集体土地并非直接转为国有土地,国家也不允许地方通过“村改居”的方式擅自占用农用地(集体土地)
  • 这要看资产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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