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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因为患了严重的肺结核,住院20天后出院,诊断证明上写着建议修养3个月,但是去单位申请养病期,单位不给假,并让签离职协议,现在还没有签字,请问我该怎么办,(备注:在单位工作了3年,劳动合同也到期了,但是还没有续签)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3-26 15:30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规定,员工因病需要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应当经过医院诊断并开具病假证明。在医疗期内,单位应当给予员工病假待遇,且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您的诊断证明上写着建议修养3个月,那么您有权要求单位给予您相应的病假待遇。
  • 如果病情特别严重的,医生建议修养,单位应该给假,如果违法解除可以主张赔偿可电帮你研究下
  • 您好,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建议不要重复提问,已经解答过了、
  • 病假期间合同期满,如果不符合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时,单位有权不再续签。合同期满时如果还在医疗期内,单位无权终止劳动合同,而需要延续至医疗期满。 如劳动者仍无法工作,则需要到劳动部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后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程序办理。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国家规定门诊病假最多开几天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 法律分析:病假期间合同期满,如果不符合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时,单位有权不再续签。合同期满时如果还在医疗期内,单位无权终止劳动合同,而需要延续至医疗期满。如劳动者仍无法工作,则需要到劳动部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后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程序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病假期间合同到期是不能解除合同的。
    1、合同期满,如果你不符合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时,单位有权不再与你续签。
    2、由于你的合同期满是在病休期间,如果还在医疗期内,单位无权终止劳动合同,而需要延续至医疗期满。如劳动者仍无法工作,则需要到劳动部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后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程序办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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