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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工直接自离扣工资么?约定了工期

讨薪 2024-04-01 11:18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您好,小时工根据你实际工作的时间计算工资,干几个小时给几个小时。但是你约好了工期不去属于违约行为,如果对方因此产生损失可以要求你赔偿。比如你负责安全措施,当天你没去谁也不知道,因此产生的安全事故你就要担责。
  • 您好 小时工自离不能扣工资。即使小时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也不能通过扣除工资来补偿。
  • 您好,有没有签订协议或者对于离职有过约定?
  • 您好,按照双方间的协议或合同约定处理。
  • 离职需要提前申请并做好工作交接
  • 您好,需要根据签到的协议来分析
  • 如果自离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可以扣工资,经济损失赔偿包括: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22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 用人单位的临时工自离,如果因违法解约给单位带来损失的,单位可以扣工资。但每月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其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如果扣除后的工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来支付。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员工离职的当月工资的核算是按照劳动者实际出勤的天数除以应出勤天数乘以总工资,用人单位不得非法克扣劳动的合法工资。如果非法克扣,当事人可以进行相应起诉维权。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 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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