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请问,我想办出生证明公证书,

其他 2024-03-26 22: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理出生公证书所需的材料具体包括:
    1、申请人的医院出生证明;
    2、当事人本人的身份证件;
    3、申请公证的文书;
    4、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当事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审查通过发给公证书。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 一、出生证明公证书需要什么材料
    1、出生证明公证书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
    (2)申请人的医院出生证明;
    (3)申请人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
    (4)本人近期免冠照片;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二、办理出生公证时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办理出生公证时应注意的事项如下:
    1、一律采用简化字。在外文译文中,要使用汉语拼音;
    2、公证书中当事人的出生日期,是公证证明的核心内容之一,务必准确、真实,并有确凿的证据;
    3、公证书中当事人的出生地点应明确、具体,地名应写全称;
    4、出生证明当事人父母要写明生父母的姓名,如父母死亡的,要加括号注明;如当事人已被他人收养,应注明养父母姓名,对非婚生子女的出生公证书,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要求,不写生父姓名。
  • 办理出生公证书所需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医院出生证明;
    3、当事人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一般情况需要本人亲自去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台湾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