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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只有98天的产假,奖励假不给休,能起诉么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3-28 11:48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您好!奖励假也是受法律保险的,有相关规定。您可以休,如果公司以您休假不发放生育津贴,到时候您在去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产假是国家规定的,肯定可以走诉讼1
  •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维权,主张赔偿事宜
  • 下午好,这个情况是可以进行仲裁的

  • 公司不给产假是违反劳动法的。先和公司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了的话,可以通过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申诉。
  • 不给休产假、单位这行为属违法。公司制度中的该条款违反法律规定,属于无效条款。可以向企业主管部门或劳动监察部门申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对劳动行政部门处理决定或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 法律分析: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提交劳动仲裁,或提起劳动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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