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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单位上班得病了,在这期间能不能享受公司交纳社保费

其他 2024-03-28 07:3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是济宁专职劳动争议律师
  • 您好,员工患病,可以享受病假工资待遇。

  • 员工和单位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社保费由双方按规定比例承担。员工请假、患病治疗期、工伤治疗期等,不影响双方承担社保费用,社保的员工个人缴费部分,依然由员工承担,员工当月请假没工资的,单位可在下月工资中扣除

  • 员工和单位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社保费由双方按规定比例承担。员工请假、患病治疗期、工伤治疗期等,不影响双方承担社保费用,社保的员工个人缴费部分,依然由员工承担,员工当月请假没工资的,单位可在下月工资中扣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即便职工因病事假造成出勤天数较少的,单位应承担的社保费用仍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1.根据《社保法》规定,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定强制性义务。如果用人单位单位没有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用人单位单位不补缴的,劳动者可以向单位所属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机构投诉。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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