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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个修理厂干活没签合同就走了然后工资问他要他说过一段时间给我该怎么办

讨薪 2024-03-28 07:3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工资问题去劳动仲裁
  • 如果劳动者到公司上班后没签合同的,可以要求公司及时签订;超过一个月,可以要求单位最多支付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作为赔偿,同时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如果没有签订合同的劳动者想要讨薪建议首先和单位协商解决,只要证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着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可以先协商。有工会的,可首先向工会反映情况,通过工会与用工方进行交涉;若单位还没有成立工会组织,也可以直接向用工方提出协商要求。
    或者采用行政解决方法,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作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劳动者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也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追讨,通过律师进行调解,调解未果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对仲裁不满的话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一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如果劳动者上班后没有签合同,而单位在其要走时不给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先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来讨要工资,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之后调解失败的,可以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起诉。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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