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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后是不是应该把压的工资一起结清

其他 2024-03-30 13:3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每个公司规定的是不一样的,如果对方不给您结算工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 辞职后用人单位应当结算并支付劳动者报酬。
  • 法律分析:压的工资辞职后会发。如果用人单位不发的,劳动者可以投诉用人单位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员工辞职了,工资应该结清。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时候,一次付清员工的工资。用人单位不能有克扣或者拖欠员工的工资的行为,该行为是违法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辞职时压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去投诉、申请仲裁;劳动者的工资要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来算。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但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扣除工资。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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