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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拿酒给我喝出事要负什么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4-09 15:4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是一起喝酒还是?出了什么事情
  • 一般是民事责任,有待研究
  • 你好,当时有没有劝酒行为
  • 法律分析:多数情况下应由发生人身损害的饮酒人自负损失。但如果饮酒出事,有四种情需承担法律责任:
    1、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
    3、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4、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
  • 一般情况下应由发生人身损害的饮酒人自己负责。但在以下情况下,共同饮酒人也应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
    1、因饮酒诱发疾病、伤残甚至死亡;
    2、强迫性劝酒;
    3、酒后驾车、洗澡、剧烈运动未加以劝阻;
    4、未将醉酒者安全送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因酒驾发生交通事故,一般来说,一起喝酒的人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一起喝酒的人在明知行为人醉酒的情况下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
    二、三款规定,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
    二、三款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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